11月4日,經市政府同意,市財政局會同市民政局聯合印發通知,自2025年7月1日起提高全市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,進一步加強困境兒童福利保障。
此次調整覆蓋多類困境兒童:福利機構集中供養孤兒、社會散居孤兒月標準分別提至2896元、2028元;父母監護缺失兒童月標準提至1623元,父母無力履行監護職責兒童月標準提至1217元;重殘、重病及流浪兒童月標準提至1014元。此外,低保、特困等困難家庭中事實無人撫養兒童,按當地社會散居孤兒補貼標準發放。
資金將納入各地社會福利事業預算,統籌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,確保及時足額發放。